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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出台新规优化公交服务购买管理 多项旧办法同步废止

发布时间:2026-01-23 16:07:18点击量:

  据贵阳市人民政府消息,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5年12月30日正式印发《贵阳市政府购买城市常规公交服务管理办法》,旨在适应公交发展新形势,保障基本服务并满足多元化出行需求,实现财政可负担与企业可持续的目标。原2021年发布的相关管理办法及资金分摊方案同步废止。

  办法确立了公益性、持续性、合理性及奖惩性四项基本原则,强调将购买服务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保障市民基本出行。适用范围包括政府购买年度运营实施方案内的活动及政府指令性任务,对因此产生的政策性亏损给予补助。市场化公交线路不纳入购买范围。

  市交委作为实施主体,负责牵头编制年度运营方案,并对线路按“政府保障类”和“政府激励类”进行分类管理。实施对象为按要求提供服务的公交企业。购买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负担,由市级财政统一列支后与各区结算。

  资金预算额度由运营成本预算、票款收入预算及政府指令性任务预算构成。最终资金额度将通过运营补助、实发专项补助、多元化经营利润分享、降本增效奖惩、运营服务质量绩效及政府指令性任务等维度综合核定,并设有详细计算公式。

  1. 降本增效奖惩:运营成本低于上年度可获节省额5%的奖励;对政府激励类线路客运强度设定考核标准,根据提升幅度给予100万至500万元奖励或扣减资金。

  2. 运营服务质量绩效:根据年度考核成绩(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或扣减1000万元资金。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将影响奖励发放。

  3. 多元化经营利润分享:公交企业利用公交资产开展多元化经营所获利润,政府与企业按3:7比例分享,其中政府分享部分用于反哺政策性亏损。

  1. 政府保障类线路:满足基本覆盖要求、客流零散、收入无法覆盖基本成本的线路,条数原则上不超过总量的30%,需严格按年度方案运营。

  2. 政府激励类线路:途经客流密集区域、收入能覆盖基本成本的线路,可按程序结合客流调整以增加客运量。

  年度运营实施方案将明确两类线路在工作日与节假日的详细运营标准,包括配车数、线路里程、发车间隔等。

  资金采取“按月预拨、次年清算”方式拨付。市交委将于次年组织第三方对公交企业进行年度服务质量考核并公示结果,据此进行资金清算。同时,相关部门将加强资金监督与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防止资金违规使用。

  原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政府购买城市常规公交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来源:贵阳市人民政府)